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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歷菡 - 輔導室 | 2024-01-02 | 人氣:116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12月18日召開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星期四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五)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於113年6月13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六)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3年5月25星期六)。

2、複選113年6月22星期六)。

 (七)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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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彰化縣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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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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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