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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111年6月1日罕病社字第1110760030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張毓宸社工師,電話:0225210717分機167。
04-7353457#106dches3@dches.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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