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統一辦 理,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 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 查。
二、110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日期為110年1月 5日至18日。
三、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教育處統一辦理,第一階段成績佔總成績 50%。
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由學校自行辦理,第二階段成績佔總成績 50% (單一項不得超過 35%)。
四、體適能檢測項目:坐姿體前彎、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M 跑走。
五、體適能檢測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切結書及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脫帽上半身正面照片一式二張(非同 一式者不得報考),相片背面書寫考生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上,另一張以迴紋 針別於報名表上。
2、將報名表、切結書、相片委託各國中承辦人統一收齊後,各國中請依以下時間傳 送各校報名彙整總表電子檔,書面資料送至大竹國小審查(彰化市彰南路二段 164 巷 41 號)。 ※各國中承辦人彙整委託報名之考生資料總表,於 110 年 1 月 20 日中午 12 時前 E-mail 至大竹國小。
六、詳細簡章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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