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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王怡卉 - 教務處 | 2022-12-06 | 人氣:21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46979號函辦理。
二、 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 旨揭研習於112年2月1日至2月3日(共3 日)假本縣永靖國小辦理,參加人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名額約100名。
四、 旨案於111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8時開放報名,111年12月24日(星期六)截止,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og1jBjayyQ9wpXNVA,111年12月26日於永靖國小官網公告錄取名單。
五、 錄取原則以參加111年度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 讀計畫且已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倘若未額滿,再依報名順序錄取其他已報名之符合資格者。倘若已參加過國小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18小時研習者可報名不同科目。
六、 研習第一天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歸還。
七、 自111學年度起,將「載具教學」相關內容加入旨案研習課程,俾利修習完成研習課程者能實際運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教學,請參加者務必攜帶「平板電腦」或「筆記型電腦」與會。
八、 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