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43355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108年1月16日召開之「108年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開班協調會議」決議,為協助落實教學
正常化,教育部依據各地方政府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協助開辦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請於108年4月16日(星期二)中午前,依分配名額(詳附件1-5)將薦送教師名冊以電子檔(如附件可編輯的
電子檔)回傳至本府承辦人信箱yiruchen@chc.edu.tw,俾利後續彙整提供予開辦大學。
三、旨揭學分班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一)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2學分班、英語專長26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6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
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
達每週至少3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6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
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
週至少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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