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3-12 12:01:05 點閱:17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093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為落實普及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每年辦理旨揭說明會,宣導學年度重要推動事項及補助計畫事宜,以鼓勵國中小學生普遍學習及體驗,推廣本縣特色遊學課程,培養學生自發、互動、共好之核心素養。
三、 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
(二) 地點:中山國小火欽館。
(三) 報名方式: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代碼:4934708。
(四) 欲申請本案戶外教育補助計畫學校,請務必派員全程參加本場次說明會。
四、 有關旨案計畫已調整收件及審查方式,請務必詳閱並鼓勵所屬教師利用旨揭參考說明規劃,且三年內需有參加過戶外風險管理相關研習,計畫補助摘要如下(餘未盡事宜將於說明會補充):
(一) 申請計畫期程:
1、 線上填報:請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 (https://teach.k12ea.gov.tw)線上申請,預計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開放填報。
2、 本縣線上提報及紙本收件截止:114年4月2日(星期三)止。
(二) 計畫2-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
1、 申請對象為本縣非偏遠地區之縣立國中小。
2、 依申請學校執行人數1至30人最高補助3萬元,31至88人最高補助4萬5,000元,89人以上最高補助6萬元。
(三) 計畫2-2、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
1、 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
2、 每校補助最高35萬元,其中資本門經費以百分之四十為限,接受來訪學校參與路線之經費不得低於計畫經費三分之一。
3、 計畫應展現優質戶外教育特色遊學路線,具體規劃來訪學校合作共學及安全風險管理機制。
(四) 計畫2-3、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1、 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
2、 每案補助上限3萬元,每一校每學年度上限為4案。
3、 請以師生為主體共同規劃課程,並視情況鼓勵(跨縣市或同縣市跨越不同行政區)2日以上之跨區域住宿型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