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24 14:13:11 點閱:166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057號函。 |
二、 |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 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 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 (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並應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後應由學校輔導專業人員(幼兒園部分由本府教育處協助)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以即時保護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全並維護其權益。 |
三、 | 寒假期間,同學們要特別注意安全,尤其是網路使用安全!上網時,請不要隨意透露個人資訊,如姓名、住址或電話,也不要與陌生人聊天或見面。如果遇到不當內容或網路欺凌,請立刻告訴家長或老師。居家時,不玩危險物品,使用電器要小心,避免意外發生。參加活動時聽從指導,遠離危險地點。保持健康作息,多運動、多學習,讓自己的寒假生活充實又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