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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寶珠 - 人事室 | 2019-01-11 | 人氣:377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0158號函暨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規定辦理。
二、 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各乙份,俾供評審小組檢閱。
三、 推薦表及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請逕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彰化縣108年度特殊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遴選相關表件項下下載,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並參考填寫範例。
四、 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影本2份(3份皆包括說明二: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及光碟乙片(包含推薦表、佐證資料、會議紀錄資料等3個pdf檔),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林錦鳳主任彙整(地址:5154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卓參。
五、 前開相關佐證資料或參考資料,本府收件後不予退還。